4月29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专题二学习研讨。学院全体党员处级领导、党委委员参加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蒋寒主持。
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罗克明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分则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委委员、副院长廖志华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分则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党委副书记张颖带领大家原原本本学习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参会领导围绕《条例》总则交流学习体会。
蒋寒指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廉洁纪律是防止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公共利益的底线。我们要营造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罗克明指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政治纪律,严明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问题导向,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廖志华认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委副书记石莹华认为,要加强《条例》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张颖认为,《条例》第八章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党治党的鲜明信号。作为党员干部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党委委员、副院长陶文静认为,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执行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
蒋寒强调,要把学习贯彻《条例》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要坚持一切为师生谋发展的思想,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为学校学院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刘文明/供图、供稿,张颖/初审,蒋寒/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