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其主页发布了《关于采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与存放库房的通知》,请相关使用人员、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按通知要求参照附件1填写附件2,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和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按“XXX学院XXX教师”格式命名后于10月22日(本周日)前发到袁伦强老师邮箱,由学院汇总后再上交至学校进行统一录入“重庆市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如果担心资料泄漏,也可自己直接将相关材料拿到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找付丽娜老师当面录入。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次信息录入工作,如果未进行信息录入,将会影响到今后购买和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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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9日